桃園殺母斷頭案更一審 梁男續押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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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梁姓男子吸毒竟殺害母親,並將斷頭從十二樓住處丟到一樓,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八日開庭指出,梁男涉犯「故意」殺母重罪等理由,有羈押的必要,裁定將他羈押三個月。
 高院認為梁男犯案時,因吸毒欠缺辨識行為能力,今年八月二十日將梁男改判無罪,並責付給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引發社會討論,經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
 由於梁男因另案傷害罪正在監獄服刑,將於本月十三日刑滿出獄,為免梁男出獄在外形成「空窗期」,高院更一審昨日緊急提訊梁男開庭,審酌有無羈押必要。
 合議庭開庭後認定,梁男為「故意」殺母、其所犯為十年以上的殺人重罪、有高度逃亡之虞,且施用毒品、酒精行為影響精神狀態,若回歸社會將造成風險等四項理由,裁定將他羈押,從十三日起算三個月。
 前年十月十八日下午六時許,梁男(三十四歲)在桃園市中壢區陸光六街的十二樓住處,與母親發生衝突,竟到廚房持菜刀追砍三十七刀致死,再持開山刀砍斷頭顱、左手腕,再將頭顱及鍋碗、雨傘、記事本等,丟至社區一樓中庭。
 警方獲報後破門而入,發現梁母慘死屋內,並扣得作案用的凶刀。梁男到案後,供稱案發前兩、三天有吸毒、喝酒,發生什麼事已不記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