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站夜市未經許可不能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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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市府經發局長張峯源十二日指出,總站夜市沒有拿到營業許可之前不能營業,若有違規事實,市府會依照規定辦理。
 張峯源表示,此案有四項說明,業者今年四月向農田水利會承租土地規劃設置營業,因疫情影響延宕申請,接著在八月,向市府提出申請設立,九月市府召開初審會,會議結論,市府請業者修正部分地方,目前進行複審程序,夜市業者必須依照初審意見做修正,再送回複審。
 夜市營業時間是每週三、五、六、日,大家關切這禮拜三是否會繼續營業?經發局週三會在現場實際稽查,這兩天會通知業者必須守規矩,沒有拿到營業許可之前不能營業,若有違規事實,市府會依照規定辦理。
 有關複審程序,市府秉持輔導原則,輔導業者儘快走完程序拿到營業許可,才能合法經營。這塊用地屬於農田水利會,市府希望地主針對違規使用土地的狀況進行約束,不要做違法經營的事實,市府會通知農田水利會,一起約束廠商。
 張峯源表示,初審時市府已經有注意到這件事,包括停車空間、交通動線,還有行人路幅,市府都有請業者提出改善,複審時,市府會針對業者提出的改善方式確切檢查,避免造成當地交通衝擊。
 張峯源強調,依照規定沒有核准成立,是不可以營業的,市府在國慶連假期間,派員到現場勸導,首次勸導後,仍勸導不聽,十一日就開罰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