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慰人妻變車震 男判賠2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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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蘇姓男子去年就讀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時,得知已婚的同學林女遭到家暴,在蘇男溫情安慰下,兩人就此越走越近。去年六月兩人於關廟區一處加油站車震時,卻遭林女丈夫活逮。蘇男辯稱兩人於車內各自自慰,並無越軌,惟法官不採信,判處蘇男有期徒刑兩月,並賠償廿八萬元。
 蘇男與林女都不出卅歲,兩人曾是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同班同學,蘇男指出,去年三月間,林女眼眶泛紅出現他家門口,淚訴丈夫陳男對她家暴四次,其中兩次還在懷孕期間。蘇男致電軍校老師詢問意見,老師雖建議林女回家,但蘇男恐林女受暴讓林女留宿。
 翌日全校同學均得知林女受暴,但由於驗傷需先通知校方才能向社會局求助,林女決定作罷。至此兩人開始越走越近。去年六月卅日上午,蘇男與林女將車停在加油站旁,兩人至轎車後座車震到一半,卻見陳男在車窗外錄影抓姦。不甘被綠陳男憤而提告,後在親友勸說下對林女撤告,並僅對蘇男提告妨害家庭,兩人也在事件爆發後退役。
 蘇男於刑事判決中遭判處兩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陳男事後也訴請民事求償一百萬元,蘇男辯稱與林女僅是在後座各自自慰、並未越軌。陳男反譏孤男寡女在車後座下半身全裸,顯違背常理,且蘇男犯罪時不顧國軍身分與榮譽,恣意侵害他人的配偶權,造成家庭的衝擊與夫妻的痛苦。
 台南地院法官審酌兩人供詞,不採信蘇男之「自慰說」,陳男求償百萬部分,經衡量雙方財力後,審酌陳男月收入八至十萬元,而蘇男月收入僅三萬多元,判蘇需賠廿八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