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大陸漁船重罰160萬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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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籍閩獅漁0六五七三號漁船非法越界越界捕漁且拒絕停船受檢,被台中海巡隊查獲押回偵辦,扣留五十五天後,經重罰一百六十萬元後,昨遭海巡艦艇驅離出境。  (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港報導
 大陸籍閩獅漁0六五七三號漁船九月三日苗栗通霄外海三十三浬處海域,非法越界越界捕漁三百公斤漁獲且拒絕停船受檢,被台中海巡隊查獲押回偵辦,扣留五十五天後,經重罰一百六十萬元後,二十八日由台中海巡隊PP一00三一巡防艇驅離出境,並提醒不要再進入中華民國禁限制水域,如再進入不只罰款,而且將該船沒收。
 台中海巡隊表示,海巡署艦隊分署台中海巡隊PP-一00三五巡防艇九月三日晚於苗栗通霄外海三十三浬處海域,發現一艘越界大陸籍閩獅漁0六五七三號漁船越界捕漁,經登檢清查船上有漁獲三百公斤,四日淩晨依法全部海拋,並押回大陸籍陳姓船長等十一人。
 海巡署艦隊分署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二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四十二條規定,處以罰鍰新台幣一百六十萬元,經確定罰鍰已匯入國庫,昨日上午十時由台中海巡隊派遣PP一00三一巡防艇將該船驅離出境,並要求該船不得再進入我禁限制水域違規作業,否則將加重裁罰金額,甚至扣留船。
 台中海巡隊表示,海巡署艦隊分署執行「護永專案」及「海洋保育執法擴大掃蕩專案」,不只說明政府維護海洋資源與護漁之決心不打折扣,更向國人宣示海巡保育執法絕不鬆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