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會通過食安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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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會十一日下午三讀審查通過「高雄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明確規範高雄市販售的所有肉品及相關產製品均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並明訂罰則。
 議會十一日下午審議議員提案部分,國民黨總召蔡武宏議員提出增訂「高雄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條文草案逕付二讀動議,獲四人以上附議。林智鴻議員緊接提出額數問題,主席陸淑美裁示清點人數,現場計有卅三人;後經表決則有廿九位贊成逕付二讀。
 邱俊憲表示,他不反對萊豬零檢出,建議增訂之條文將豬字去掉,涵蓋所有肉類都不能檢出瘦肉精,才能避免台灣人吃不到瘦肉精肉品。
 陳麗娜議員支持邱俊憲的修正內容,她認為,可以保障市民吃不到含瘦肉精的任何肉品,希望民進黨與國民黨團共同支持,也請中央思考立法應尊重國人意見,捍衛市民健康和權益。
 黃紹庭議員指出,美牛進口是經立法院審議通過,馬英九前總統有條件開放及牛豬分離,他也贊成邱議員的主張,讓所有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在高雄全部消失。
 陳美雅議員支持所有肉品零檢出瘦肉精,目前包括學校、軍人及運動員均要求只能吃國產豬,議會要和市民站在一起,保障市民健康。
 經過充分討論,議會無異議通過「高雄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二,完成二三讀程序,規範高雄市販售的所有肉品及相關產製品均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