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實價登錄修法 賦予地方政府查核權

376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抑制預售屋炒作,內政部日前在六縣市進行聯合稽查,且已提出「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將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賦予地方政府查核權,預售屋簽約後三十天內,也要即時登錄。
 為提升不動產實價登錄的即時性與正確性,立法院在二0一九年七月一日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明定買賣雙方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應共同申報登錄;若登錄資訊不實,最高可罰十五萬元;新制從今年七月一日實施。
 但對於外界關注的門牌實際揭露、預售屋即時登錄等部分,當時因爭議較大,未進行修法,因此挨批為「實價登錄零點五」。
 內政部今年再度提出「實價登錄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已送到行政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