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三業裁罰金額 今年逾1.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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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十九日公布金融三業裁罰金額,今年累計已達一億七千六百四十四萬元,其中以保險業罰鍰金額最高,為一億七百萬元,其次為銀行業五千一百五十萬元,最後是證期業有一千七百九十四萬元。
 根據金管會銀行局統計,截至十九日,今年共對七家銀行業者開罰,罰款金額共達五千一百五十萬元。其中,玉山銀行、永豐銀行、彰化銀行皆因理專挪用客戶款項,各自吃下一千二百萬元罰單。
 其次為台新銀行理專不當勸誘民眾,以房貸、保單質借後購買新投資型保單,遭罰八百萬元;其餘為台中銀行保經發生高層主管亂報交際費等內控缺失,遭罰六百萬元;板信商銀則是因為不動產投資違規,遭罰一百萬元;最後是合庫銀行違反洗錢防制的規定,被罰五十萬元。
 保險局也表示,統計今年前十月對保險業罰鍰金額共達一億七百萬元,開罰件數達六十一件,以新光人壽因內控缺失遭罰二千七百六十萬元金額最高。
 證期局指出,今年前十月對證期投信業罰款金額達一千七百九十四萬元,之中以華南永昌證券因對指數型認售權證風險疏於管理,導致產生四十七億元鉅額虧損,遭罰一百四十四萬元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