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學園〉多個角度看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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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市慈濟高中三年和氣班
 ◎陳奕蒨
 何謂真相?是我們賦予理由,作下定義,出自本身立場給予的結論。這表示著一件事、一個物品亦或是一份情感都存著出自同源但看法與結論不同的共通點,圖中的圓柱體有圓面,有矩形面,也有看不清的底面,這取自於光線照射的方向相異,得到投影的差異。
 光線照物體會有明暗差異,物體投射的影像會有形狀相異,這感覺好比我們在判斷或解讀事件時的樣子,我們的感官就像那光線般,照著眼前的事物,照向一個被自己接受且認可的一面,並以其所投射出來的畫面賦予真相的結論,遺忘了其它還未看清的面。
 人的情緒表現,往往取決於我們看事情的角度,好比同一個社會議題的討論,必定存著憤怒排斥的人,但也會有熱情支持的人,因為他們「照亮」的角度不同,得到的結論有所衝突,紛爭多因此而起。
 因立場相異,觀點不同所挑起的爭論也非完全的不好,每個人都像那光線一樣,照著不同面,愈多不同的角度,愈能看清楚眼前的事物,真理愈辯愈明,真相也能愈看愈清,一個人一束光,想要完整照亮事物,就要藉著他人的光,才能同時了解多樣的投射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