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鉛中毒案3醫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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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福利部公告不得使用「硃砂」、「鉛丹」二種中藥材調製口服藥品,但不肖醫事人員依舊為暴利觸法。(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盛唐、九褔及欣隆藥業公司不當醫療致患者鉛中毒事件,血中鉛含量超標人數計三十八人,台中地檢署依藥事法等罪名將全案起訴。衛生局強調,十二月底前召開醫師懲戒委員會議,由醫懲委員合意懲戒內容,依醫師法規定處分內容包括警告、繼續教育、停業一年、廢止執業執照、最重可廢止醫師證書。
 台中地檢署依藥事法等罪名,起訴盛唐中醫診所負責人中醫師呂世明、中藥商欣隆藥業負責人歐國樑,以及中市北區九褔中醫診所負責人中醫師洪彰宏。

 衛生福利部公告不得使用「硃砂」、「鉛丹」二種中藥材調製口服藥品,但不肖醫事人員依舊為暴利觸法。(記者徐義雄攝)
 全家人都受害的市議員張彥彤說,呂世明至今未悔改,他絕對會討回公道。有關團體訴訟,市府出具保證書,協助受害消費者向台中地方法院執行處請准假扣押盛唐呂世明、九褔醫師洪彰宏及欣隆藥業歐國樑名下不動產,另協助受害消費者爭取權益,法制局於十一月間將受理的二十九人資料移由消基會進行團體訴訟,會同消基會召開團訟說明會在案,消基會資料整理齊全後向法院提起團體訴訟。
 台中地檢署指出,被告呂世明、歐國樑、洪彰宏均有勾串共犯與證人及湮 滅證據之虞,今年八月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察官依據扣案之病歷資料,擴大清查相關被害人之身分,並由警方通知製作調查筆錄後,再予以複訊,且多次提訊被告呂世明等三人,請被害民眾提供中藥粉採證送驗,且勾稽比對病患之 病歷與處方記載達一千餘份,詳細調查釐清被告呂世明等人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