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勞金局炒股案 寶佳執行長復華投資長4人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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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部前組長游迺文涉操縱股價案,十日指揮廉政署兵分五路搜索,並約談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等人到案,廉政署十一日凌晨將邱明強移送北檢複訊,檢察官漏夜偵訊。(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涉嫌收賄操縱股價案,已遭羈押禁見。檢廉前天發動第三波偵查行動,搜索復華投信公司等五處,約談寶佳資管執行長唐楚烈等五人,檢察官複訊後認定五人涉犯行賄及操縱股價等罪,十一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五人,其中四人羈押獲准,一人交保。
 遭檢方聲押的被告有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研究員劉建賢、陳周倫,及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投資主管邱裕元等五人。法院開庭審酌後,昨晚裁定陳周倫以五十萬元交保,其餘四人均裁定羈押禁見。
 勞動基金運用局例行查核發現,游迺文有異常投資,主動通報勞動部,將游男調離主管職務,政風處調查後移送廉政署,並報請北檢偵辦。
 檢廉查出,游男自今年七月二十七日起,與大量持有遠東百貨股票的寶佳公司及證券商復華投信公司人員聯繫、聚餐後,違反由交易員下單規定,直接透過證券商以高於設定的價格買進遠百股票。
 檢廉發現,游男自一0一年九月至今年七月間的薪資與每月信用卡費用,明顯入不敷出,卻能以現金存入個人帳戶金額達九百一十八萬元。今年七月二日至九月八日間,游男密集存入三萬至十萬元不等金額。
 檢方認為,游迺文涉犯貪汙的違背職務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等,十一月二十六指揮廉政署兵分三路搜索,約談游男到案,訊後向北院聲押禁見游男獲准。
 十一月二十七日,檢廉第二波搜索邱裕元辦公室、住家等五處,並將邱男拘提到案,二十八日凌晨依貪汙行賄罪及證交法操縱股價罪,諭令邱男以三十萬元交保。
 檢廉過濾卷證後,十日第三度偵查,兵分五路搜索復華證券信託等地,約談唐楚烈、邱裕元、邱明強等人到案,檢察官複訊,認定唐男等五人涉嫌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