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班課輔經執行率低 立委要求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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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委指體育署編列八千萬經費協助體育班學生課業輔導,執行率卻僅百分之三十三,可能條件太多或補助誘因不足;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將進一步檢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十四日進行教育部「落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選手三級培訓之措施」進行專題報告,立委也關心體育班學生職涯發展。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質詢時表示,在國際賽事看到台灣選手得獎,國人與有榮焉,但很多職業選手離開體育圈後卻很難找到好工作,還有因興趣不合或受傷等原因離開體育班的學生,學科沒有得到很好訓練,在升學或求職時可能遭遇困難,因此培訓選手時應有更好的輔導機制。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也指出,教育部資料顯示,民國一0九年國中有三百八十四校設體育班,高中有一百五十一校設體育班,相當於六成國中體育班畢業生無法銜接高中體育班;而體育署編列八千萬經費協助體育班學生課輔,執行率卻僅百分之三十三,可能因鐘點費不高、課輔計畫和考評繁瑣等條件太多或補助誘因不足,讓學校不願申請,應進一步檢討。
 潘文忠表示,在體育選手照顧和職涯發展上,這幾年有較大突破和進展,選手最擅長的是運動經驗,教育部也大幅增加專任運動教練名額,並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計畫,讓運動選手除了投入運動競技領域,還能協助推廣全民運動。
 潘文忠指出,體育班不足部分,可經由體育社團或基層訓練站來補足,並透過發展各縣市運動地圖,檢視區域內體育班發展;另外,也會再精進體育班的課業輔導,讓學生能具備基本學力,目前體育班課輔編列經費和執行上有落差,教育部會進一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