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協商民法約定利率 朝野取共識從20%降為16%

709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十七日協商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討論約定利率是否從現行的百分之二十往下調降,而朝野立委取得共識,同意改為「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會後表示,雖然她的版本是希望降到百分之十,但金管會等單位有其看法,而在經過各方協商努力下,降到百分之十六,算是有一個很好的結論出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四月二十二日審查李貴敏等三十一人擬具「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委員會當時的討論過程,就約定利率部分,李貴敏的修法版本是降為百分之十;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人提出修正動議,希望維持現行條文;民進黨立委吳玉琴等人提出的修正動議,規定為百分之十五。
 當時列席備詢的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說,民國一0二年討論過約定利率是否下修,當時有提到約定利率可改為百分之十六。
 由於當時在場立委對於約定利率各有主張,包括改為百分之十五、百分之十六或維持不變,也考量民間實務借貸情形,並希望行政單位要注意相關風險評估等,對於利率到底要下修多少,並未達成一致共識,雖完成初審,但後續要交由朝野協商討論。
 委員會十七日再度協商下,朝野取得共識,將現行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改為「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全案尚須經立法院會二讀、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