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導師吸金 黃圓映判10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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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自稱「太仁心靈導師」的黃圓映非法吸金一百九十八億元,更二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宣告沒收一百七十二億餘元不法所得,黃的丈夫與胞妹也各判刑八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黃圓映廣辦道場,舉辦心靈講座,道場原本由王姓負責人經營,黃圓映被控向加入道親收取款項,每月支付百分之三利息吸金,後來王姓負責人過世由道親推舉黃為接班人,黃圓映改以一百萬元為一個投資單位繼續吸金。
 黃圓映將收取的款項購買不動產、名車、投資股票、黃金、古董等,金額達一百九十八億九千多萬元,被害人數七千九百三十五人;二0一一年檢調搜索時,還在黃圓映住處查扣現金四億多元,連同其他存款,總計查扣不法所得二十四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