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查獲私宰雞 銷毀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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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人員至現場製作違法屠宰談話紀錄。(記者翁聖權翻攝)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台南市政府不定期至轄內各市集及列管熱點處所查緝違法屠宰,廿六日凌晨在安平區查獲一起違法屠宰雞隻案件,屠體沒入銷毀,業者移送防檢局罰鍰。

農業局廿六日凌晨四時會同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高雄分局與市府警察局,在安平區查獲馬姓業者違法屠宰雞隻,現場沒入屠體七隻及雞內臟等物,共計廿三點四公斤,所查獲的雞隻屠體已全數化製銷毀,確保無外流。另針對業者違法屠宰行為,後續由防檢局依據《畜牧法》罰鍰。

農業局長謝耀清表示,為維護民眾食用的畜禽肉品安全,落實於合法屠宰場內屠宰,市府會持續查緝違法屠宰。依據《畜牧法》規定,家畜禽屠宰應於合法屠宰場進行,違反者處以新台幣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重大或再犯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除了呼籲切勿私宰家畜禽外,農業局同時也請消費者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畜禽肉品,務必認明「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確保來自於合法屠宰場,且經防檢局派駐獸醫師檢查合格的衛生安全肉品,才可以安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