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公用不動產租費續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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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球,財政部國產署指出,考量疫情持續,今年實施的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地上權及委託經營租金減收兩成,及國有公用不動產租金、利用費減收、緩收措施,將配合紓困條例,延長至二0二一年六月。

為減輕國有不動產使用人因疫情遭衝擊,國產署今年三、四月份實施幾紓困措施。

國產署說明,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方面,放寬出租不動產租金可緩繳,延到今年底繳納,合計目前為止受理案件共兩百一十八件、緩繳金額新台幣兩億兩千兩百六十二萬元。

其次,不論是出租、設定地上權或委託經營使用型態,今年租金、權利金均主動減收二成,合計減收金額共七點二億元;再者,國產署指出,就已交由各機關管理的「國有公用」不動產,也放寬若為出租、提供利用案件,管理機關可減收租金、利用費及權利金,目前合計減收金額共六點一五億元,也可同意緩收,延至今年底繳清。

國產署指出,考量疫情影響持續,近日決定,除了非公用不動產租金緩繳措施取消外,其餘兩項均將配合紓困條例施行期間,延長實施至二0二一年六月。

「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提供利用案件租金、利用費、權利金,在管理機關同意下,二0二一年上半年也可減收,或至二0二一年六月再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