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學園〉那些年我們追的「男孩」

1013

嘉義縣中山國小六年甲班 ◎凃采賢

學校午餐時刻,有同學在桌墊上寫下「告白」,造成同學圍觀和嘲笑。

我覺得「喜歡一個人」沒有錯,因為這是我們成長的過程,也許還搞不清楚究竟是喜歡、還是欣賞,但這都沒關係,只要忠於自己就行了,但是把字寫在別人的桌墊上,不是造成其他同學的困擾嗎?而且這樣也算是破壞公物吧!

我認為正值青春期的我們,可以把自己萬千「心」情寫在筆記上,留待以後回味:那些年我們追的「男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