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分局三警涉收賄檢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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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官警集體包庇色情案,七日發動第六波偵查行動,依貪汙的違背職務行受賄罪嫌兵分八路搜索,並約談前員警陳彥安、涂維廉、吳翊銘及業者共六人,檢察官複訊後八日凌晨認定陳員三人及邱姓業者涉嫌重大,向台北地院聲請四人羈押禁見獲准。

北院裁定指出,陳等人涉犯貪汙重罪,且供詞避重就輕、尚有證人待訊問,足認被告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因此裁定四人均羈押禁見。

檢察官複訊後除聲押四人,另諭令酒店張姓泊車小弟以二十萬元交保,朱姓服務生則予以請回。

民國一0六年間,檢方指揮移民署查獲「立邦酒店」勾結人蛇集團,媒介東南亞、陸籍女子來台賣淫案,查出包括「曉」酒店負責人巫蕙玲等業者,涉從十六年前起請酒商牽線,行賄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勤區官警。

去年十月二十八日,檢調查出中山一派出所前員警陳俊安、李功華,涉嫌自一0二年至一0六年間按月向轄區888卡拉OK、嘉麗寶酒店業者索賄上百萬元及接受喝花酒招待,並包庇業者經營色情。

去年十一月十九日,檢方發動第五波搜索,約談嘉麗寶酒店股東游岳羲、會計莊靖華到案說明,兩人涉嫌向管區員警行賄,請求包庇不被取締。

檢調查出,吳翊銘、陳彥安、涂維廉涉嫌從一百年三月間至一0七年五月間,接受酒店業者按月六萬元、且遇三節加三萬元行賄,以換取包庇不被取締消防設施不合格、違法經營有女陪侍酒吧、媒介性交易等不法情事。

北檢七日發動第六波偵辦行動,依貪汙罪嫌兵分八路搜索,並約談陳男三警及三名酒店業者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