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訟跨越槽化線罰太多 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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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醒,開車行駛高速公路下匝道前要特別注意,勿違規跨越槽化線。(新北市裁決處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有民眾在高速公路的出口匝道跨越槽化線,被依「行駛高速公路未依標線指示行車(跨越槽化線)」舉發,民眾認為違規地點已離開高速公路主線道,罰鍰三千元違反比例原則,因而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結果遭法院判決敗訴。

法官認為,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匝道」是高(快)速公路與其他道路的交接點,屬於高(快)速公路的轄區,車輛行駛時如違規,就屬於在高(快)速公路的違規;此外,槽化線通常劃設於交岔路口、立體交岔的匝道口等地點,用來引導駕駛人依照指示的路線行駛,禁止跨越。

實務上會在高速公路上畫設槽化線的區域,幾乎都已是非常接近障礙物的範圍,駕駛人闖入槽化線,不僅是自己造成很大的行車安全疑慮,還會壓縮到後方來車的行車安全空間,駕駛人千萬別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