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使用捕獸鋏、山豬吊 違者處7萬5千元以下罰鍰

1024
動保處於1月2日帶回之套索陷阱。 (動保處提供)

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北市府動保處十四日表示,由於行政院農委會已公告「非經主管機關許可,禁止使用含金屬材質之套索陷阱捕捉動物」,並自去年三月一日起生效,使用山豬吊等陷阱捕捉動物,可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北市動保處已擴大稽查,抽查北市所有五金業者是否販售獸鋏,並同步宣導禁用山豬吊。

北市動保處指出,動物保護法第十四-一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非經主管機關許可,禁止使用含金屬材質之套索陷阱捕捉動物,最為人知即為「山豬吊」,由於「山豬吊」的設計使用材質堅韌的金屬鋼索,動物被套住後劇烈掙扎,致使套索更加陷入動物肢體表皮,時間一久,往往造成動物斷肢甚至死亡等無法挽回之後果。

動保處在今年一月二日接獲北市士林區平菁街發現有水牛卡在陷阱裡,即立刻派員前往現場,並於專家學者及當地里長的協助下拆除陷阱,拆除之陷阱經查為禁止使用的山豬吊,當日已先由動保處帶回做為證物保管,並持續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