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排放跨區抵換惹議 環保署重申將不納入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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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環署日前研商「空汙排放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修正草案,外界擔憂草案中的空汙「跨區抵換」恐讓南部空氣品質更惡化。對此,環保署十六日重申,跨空品區抵換不納未來修正範疇。

環保署去年十二月七日召開研商會議,討論「空汙排放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修正草案,研擬開放全台七大空氣品質區的空汙排放量可互相抵換,假設位於高屏地區的開發案要新增一噸排放量,若是與嘉南地區進行跨區抵換,就須減少該區三噸的排放量。

然而,消息一出引發環保團體嚴正批評,前交通部長賀陳旦十六日也以「空汙害命豈能用跨區抵換」為題投書媒體指出,空汙就像交通壅塞具有在地性,跨區抵換只是帳面上抵減,完全無助於受害民眾的在地事實,呼籲環保署檢討。

對此,環保署當天發布聲明指出,原先提出跨區抵換原則是基於空氣汙染物會隨空氣流通、跨縣市會彼此互相影響,因此思考盼能透過上風處縣市更大倍數減少汙染排放量,來改善上風縣市的空品以及對下風縣市空汙。

環保署指出,由於去年底召開研商會議討論時,與會的民間團體對於跨區抵換的排放量計算方式及後續不同縣市追蹤執行狀況還有疑慮,也擔心會造成南部地區空汙惡化,因此日前已經對外說明「跨空品區抵換不納入未來修正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