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亮槍遭活逮 男吃上2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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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許姓男子於去年六月間騎車行經安通路,與人發生行車糾紛,許竟拿出改造手槍對對方比劃,不巧囂張行為卻剛好被巡邏員警撞見,立即將許男攔下,當場於車內查獲槍彈,立依恐嚇、槍砲罪嫌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分依兩罪判處六月、三年六月,併科四萬元罰金。

一0九年六月廿日晚間九時許,許男騎機車行經安通路與北安路口,與人發生行車糾紛,竟拿出身上土製手槍,向對方駕駛揮舞,致對方心生畏懼。然而許男「嗆不過三秒」,就被巡邏員警撞見,當即將許男攔停,經許男同意後於機車上查獲改造手槍、制式及改造子彈各一發,立即將許帶回依槍砲罪嫌法辦,遭恐嚇駕駛也到派出所提告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