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湯遺失結婚鑽戒 找回 客人拿走賠錢和解 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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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住在台北市的林小姐日前到新北市金山區泡湯,離開時把價值二十四萬的結婚鑽戒遺留在湯屋內,由於鑽戒相當具有紀念意義,林小姐急忙報警,警方追查,原來是其他泡湯客人拾獲卻沒有歸還,不但賠了和解金,還要面對侵占遺失物的刑事責任。

金山警分局大鵬所警員梁智翔一月十五日接獲報案,林小姐與其丈夫前往金山泡溫泉時,不慎將一枚鑽戒及三枚金戒指遺失在湯屋內,警方接獲報案後,積極調閱監視器,發現是被下一組泡湯的游姓女客人拾獲,游女一時財迷心竅想據為所有,將其中二枚金戒指及自己所有的金項鍊拿至桃園某處銀樓更換金飾。

大鵬派出所於十七日通知游女到案說明,經曉以大義後,游女慚愧不已交還剩餘之物品,警方隨後通知失主領回,林小姐不禁喜極而泣,遺失戒指的這兩天都讓她心神不寧,幸虧警方效率極高為其尋回失物。而游女除以賠償三萬元之代價與失主和解外,也要面對侵占遺失物之刑事責任,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

警方呼籲,出外觀光應注意隨身貴重物品,也切勿因一時貪心,而擅自將他人物品占為己有,應發揮拾金不昧及同理心送交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