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司法改革不能諱疾忌醫、不能官官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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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高涌誠(左起)、蔡崇義、王美玉認為,法務部調查局針對石木欽案的調查報告錯誤百出。(中央社)

隨著相關單位陸續公布調查報告,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案外案越演越烈,因為司法機關既未展現司法改革決心,反而曝露官官相護陋習。

石木欽從一九九七年七月到二0一四年六月,長達十七年的期間,涉嫌幫富商翁茂鍾喬案,「不當宴飲」七十餘次,多名司法檢調人員涉入其中;監察院去年八月彈劾石木欽,要求司法院及行政院查清楚,日前司法院與法務部調查報告出爐,初步認定二十名法官、檢察體系十一人、調查局九人,共四十名現職、前任司法人員捲入醜聞風暴。

這兩份調查報告出爐後引發外界抨擊,但司法院認定,涉及該案的十三名退休法官、優遇法官、法官縱有違反規定或言行不檢之虞,卻都超過行政懲處權之行使期間,因此都不移送監院。

司法院的處置雖然依法有據,但這樣的處置跟若干「恐龍法官」的判決有何不同?「恐龍法官」之所以為人譏評,正因為他們的判決雖然依法有據,卻違反人情義理,社會觀感極差。再者,司法院強調「對於司法人員之操守,將以最高道德標準要求,若有違法犯紀行為,將採零容忍之立場,徹底清查,不因職務高低而有差別待遇」,試問,司法院目前的調查,符合最高道德標準要求嗎?如此處置是零容忍的立場嗎?

司法院長許宗力聲稱「打造一個願意反省、勇於負責的司法」是他推動司改的重要目標,並且強調將依現有卷證資料,全面調查所有涉及與翁茂鍾接觸、宴飲、收禮的法官,於三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看似展現「絕不包庇、護短的決心」,問題是去年八月監察院就提出彈劾,要求司法院查明,五個月過去,提出調查報告後,卻還要再過三個月完成報告,試問,這樣的反省、負責方式,能夠讓人信服嗎?更何況,許宗力在聲明中明確提到「收禮」,為什麼司法院的調查報告卻隻字未提,難道是有意為這些法官卸責嗎?

法務部調查局的報告亦復如此。按照監委的說法,調查局的報告「錯誤百出」,對於前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站主任秦台生部分,除了調查過程極為簡略,所有證據均未移送監察院備查;而且報告前半「研析比對」,並無認定秦台生違失情節,後半卻認定有內線交易嫌疑情事,前後文相互矛盾,監委認為「涉有曲意迴護之嫌」。

秦台生是否涉及不法?當然應該經由司法程序認定;不過調查局一口咬定並無不法,法務部卻強調,即日起將就與翁茂鍾有接觸的檢調人員,全部清查訪談,「沒有上限,沒有底線」。顯見調查局的報告,非但監察院不能接受,法務部也不得不重新詳查。

平心而論,石木欽案民進黨與國民黨都不能規避責任。但這不是個案,而只是冰山一角;這也不是過去完成式,而是現在進行式,跟富商巨賈宴飲的司法檢調人員一定還有不少,在若干司法案件中為當事人護航關說的案例也時有所聞,司法之無法獲得人民信任,這就是主因之一。

蔡英文總統在二0一六年就職演說中坦承,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是人民普遍的感受。可見她深切了解民眾對司法的詬病,但她執政已經將近五年,司法就已經獲得人民信任了嗎?石木欽案外案應該是最好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