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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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一0九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所得,法定申報期限至一月三十一日止,因申報截止日適逢假日,順延至二月一日止,但填發期限仍為二月十日前。

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特別提醒憑單申報單位注意申報期限,請儘早向稽徵機關申報憑單,早申報早安心,可避免逾期申報受罰,並請多加利用網路辦理憑單申報,申報管道也開放至二月一日晚上二十四時,可多加利用。

基隆分局說明,近年國稅局力推無紙化政策,凡符合適用免填發憑單範圍,申報單位可以不用寄憑單給所得人,並已匯入國稅局結算申報系統,納稅義務人可以在綜所稅申報之前進行查詢。

基隆分局指出,免填發憑單之範圍:一、憑單填發單位於法定期限內完成申報,二、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境內居住之國人及外僑)。如非屬免填發範圍內之憑單(如所得人為營利事業、執行業務事務所等)仍應於二月十日前將扣繳憑單填發予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