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倒廢棄物 違規2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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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耳門溪出海口右岸保安林地遭濫倒家庭廢棄物。(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歲末大掃除,台江國家公園腹地的嘉南大排左岸及鹿耳門溪右岸遭濫倒廢棄物,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循線追查,查緝蔡姓及嚴姓違規行為人到案,依《國家公園法》各懲處三千元罰鍰,並限期清除廢棄物。

台江處巡查人員分別於一月廿日及廿一日在嘉南大排左岸之郡安路七段堤坡及鹿耳門溪右岸出海口保安林一帶巡查,分別發現數台報廢的電玩遊戲機及家庭廢棄物,聯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查緝違規行為人,經保七警隊現地蒐證數日,鍥而不捨追查,查緝蔡姓及嚴姓違規行為人到案。

台江處表示,台江國家公園以特殊人文產業地景、國際級及國家級濕地、水陸自然生態資源為保育重點,園區內由台江處、保七大隊、保育志工、社區居民及學術團體攜手執行環境監督,並運用科技監測工具協力守護環境,確保台江地區生態、環境及人文產業之永續發展。

年關將近,為避免破壞生態景觀並提供良好之遊憩環境,台管處已令二名違規行為人清除違法傾倒之廢棄物。依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六款規定「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汙物」,違者將依國家公園法第廿六條處以一千五百至三千元罰鍰,並限期回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