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與元宵食品抽驗 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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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為保障消費者年節飲食安全,衛生局至轄內連鎖超市、大賣場、便利商店、雜貨店、傳統市場、餐飲業等地抽驗春節及元宵應景食品共計一百六十二件,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

衛生局指出,此次抽驗市售春節及元宵應景食品包括禽畜生鮮水產品二十件(動物用藥殘留、乙型受體素)、蔬果三十一件(農藥殘留)、禽畜加工品如香腸、臘肉等十件(防腐劑、甜味劑、保色劑)、水產加工品火鍋料十九件(防腐劑、著色劑、殺菌劑、漂白劑)、其他水產加工品如鱈魚香絲、魷魚絲等十五件(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殺菌劑)、堅果加工、餅乾、糖果類等三十七件(防腐劑、著色劑、甜味劑)、食用澱粉十件(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糕粿類六件(防腐劑、殺菌劑、漂白劑)、網購食品及餐廳年菜八件(衛生標準、防腐劑)、湯圓六件(防腐劑、漂白劑、著色劑)。

衛生局長吳澤誠呼籲業者落實含豬肉或豬原料原產地標示,並依法保存進銷貨相關交易憑證及記錄以利查核標示正確性及溯源追蹤,同時提醒民眾購買含豬肉及豬原料食品時,如發現業者未依法標示豬原料來源,請主動提醒業者標示並拒絕選購未依法標示相關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