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開班授考校長密技 教育局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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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針對開辦校長補習班一事,瑞豐國小校長曾振興澄清指出,師傅校長們指導屬義務性質不領取鐘點費,並未動用作為私人牟利之用,至於校長們參與遴選均依教育局的遴選制度進行,絕無不符法規事宜;教育局則表示,介入查察,依法處理。

曾振興澄清指出,讀書會成立之初即定位為一群「義務與傳承的師傅團隊」,這些年來秉持「傳承共好」的核心價值,我們共同營造「專業、傳承、永續、共好」的「師傅傳承徒弟」的讀書會。

讀書會借用學校場地均依場地使用管理規則辦理借用與繳費,收取的費用,使用於場租、印刷、事務、交通誤餐等;讀書會結餘款都在專戶內,師傅們並未動用作為私人牟利之用。

讀書會採師傅制,有一師一徒制、三師三徒小組師徒制與共同課程,共學時間均為學校放學後及假日,師傅校長們指導屬義務性質不領取鐘點費,一期僅領取一次性二千元交通費感謝師傅舟車勞頓的辛勞。

曾振興強調,全體師父校長們秉持教育專業與初衷扮演好校長的角色,校長們參與遴選均依教育局的遴選制度進行,絕無不符法規事宜。

教育局指出,該案曾校長非屬本次校長遴選委員,遴選作業亦依據法規規定辦理;該案所提讀書會租借學校場地部分,均依瑞豐國小場地使用管理規則辦理場地租借與繳費事宜。

至於有關校長研究與進修,教育局表示,予以尊重,有關收費支應情形,已經主動介入查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