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修憲版本 降低公民複決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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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黨強調,降低修憲門檻是本次修憲必要推動的目標。(中央社)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現行修憲門檻須交由公民複決,達九百六十五萬人投票同意才能通過,外界多認為門檻過高。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二十五日提出修憲版本,除了調降公民複決門檻至六百四十四萬人外,也新增百分之二選舉人連署就能提出修憲案。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日舉行「還政於民,修憲的事就是民眾的事」記者會,黨團總召邱臣遠表示,現行修憲案須經四分之一立委提案、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及出席立委四分之三決議後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換算下來,公民複決須九百六十五萬人投同意票,比蔡總統二0二0當選門檻還要高。

邱臣遠指出,憲法若要符合當代發展,就需要有靈活調適的能力,尤其現在國際世界變局快速;因此修憲高門檻恐對大黨較有利,呼籲趁這次修憲應盡力推動朝野都有共識的十八歲投票權下修、降低修憲門檻與廢除考監兩院。

立委張其祿表示,民眾黨團版的降低修憲門檻訂為四分之一立委提案、三分之二立委出席,及出席立委三分之二決議,換算下來為七十六名立委出席、出席立委中五十一名同意。

提案部分則新增另一公民提案條件,明定得經百分之二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連署,就能提出修憲案,大約需三十八點四萬人左右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