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起 居家隔離須一人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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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於去年延燒全球至今。為加強防疫,指揮中心二十七日宣布,三月一日起新冠肺炎確定病例接觸者的十四天居家隔離,必須採一人一戶方式,否則需到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隔離。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指出,一人一戶是指於隔離期間,除經專案核准,同戶內不可有非隔離者;若家戶內有非隔離者,須至防疫旅宿或由地方政府協調至集中檢疫所進行隔離,並由地方政府安排前往隔離地點的交通方式。

他表示,家戶中所有同住者若皆為隔離者,且與確定病例的最後接觸日皆相同,則可於同一戶家中的獨立專用房間(含衛浴設備),以「一人一室」方式進行隔離。

此外,考量未成年者、六十五歲以上長者、身心障礙、失能者、重大傷病者等具共同照顧需求,陳時中說,會彈性准予非隔離者在隔離地點同住,不受一人一室限制。

然而,基於風險管理考量,照顧者以一名為限,並須為固定人員,且應比照隔離者,開立隔離通知書,同時進行隔離、設定電子圍籬系統、期滿自主健康管理及遵守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

陳時中也說,民眾於隔離期間若有醫療照護需求,應先主動與衛生局聯繫,禁止自行前往就醫,衛生局同意居家隔離者外出就醫後,也須先行聯繫醫療院所。

在醫療院所於接獲衛生局通知時,則應事先了解居家隔離者的病況、主訴、TOCC及是否進行採檢等,預先妥為規劃就診動線、分流措施、安排就診時間及相關醫療照護人員等感染管制措施,並請衛生局依約定時間及地點安排或指定病人交通接送,以準時到達醫療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