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膽!派出所內行竊 男罰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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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賊不識相!馬姓男子於今年九月初發生車禍,至市警永康分局製作筆錄後,竟潛入派出所二樓行竊,偷走陳姓女警的安全帽及私人物品等。但在離開派出所時,遭值班員警逮個正著,訊後當場被警方依竊盜現行犯法辦,經台南地院審理判處罰金三千元。
 五十一歲的馬姓男子於今年九月二日,於永康區與他人發生車禍,市警永康分局復興所員警趕抵現場處置後,將馬男帶回派出所訊問釐清意外經過。馬被製作筆錄後,假意往廁所移動,員警以為他要上廁所,繼續處理公文。未料馬悄悄從廁所旁的樓梯,溜上二樓員警的辦公室。
 馬上了二樓,見陳姓女警的辦公桌上放著一頂警用安全帽,一時鬼迷心竅竟下手行竊,搜索陳員抽屜後更將陳員的領章及階章等一併放入隨身包包,隨後大喇喇的拿著安全帽離去。然而安全帽的款式及特徵實在太明顯,離開派出所之際,當場被值班員警攔下,在清查物品及調閱監視器後,人贓俱獲,訊後依竊盜現行犯移送法辦。
 台南地院審酌馬男前雖無刑事犯罪紀錄,但竊取派出所內員警所有之物品,法治觀念顯有不足,考量犯後犯後坦承犯行且歸還贓物,態度尚可。且馬男自陳高職畢業、業工維生,家庭經濟狀況較為勉強,酌情三千元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