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玩具誘拍女童私處 變態師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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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平日兼任輔導老師、代課老師等職務的三十五歲劉姓男子,利用接觸年幼女童之機會頻繁,乘機以手機拍攝女童裸露的身體隱私部位,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雲林地檢署十六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同時也呼籲被害人家屬勇於出面指認。

檢方指出,劉嫌平日兼任輔導老師、代課老師等職務,自民國一0八年八月間至一一0年二月間,數次利用不知情之家屬信賴其教師身分,而將子女託付其照顧之機會,竟利用幼童對性知識不足之情況下,以玩具吸引女童注意、誆稱要看女童有無吃飽、替女童如廁後擦拭屁股,以及女童熟睡之際褪去其衣褲等方式,以手機拍攝女童裸露之身體隱私部位之照片、影片,以電腦、手機上傳至網路個人雲端空間供自己觀看。

檢察官林欣儀,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雲林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等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劉嫌涉及拍攝、製造兒童猥褻行為照片及影片等案件。

檢察官訊問被告劉嫌後,認其所為係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六條之拍攝、製造兒童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透過工作取得被害人家屬之信賴,藉由年幼女童對於性自主意識尚處朦朧之際,侵害該些女童之性自主決定權,以滿足自己之性慾,顯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行為及滅證之虞,為避免其他女童受害,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