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6大易超速肇事路段 警方架設移動式相機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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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永康區中山北路等六大易超速肇事路段,架設移動式相機取締超速。(永康分局提供)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永康警分局選定永康區中山北路等六大易超速肇事路段,架設移動式相機取締行車超速,警方強調,取締不是目的,只希望駕駛人降低速度、減少事故發生,不要因為速度過快而發生意外。

永康分局說,「十次車禍九次快」超速行駛不是車毀,就是人員傷亡,經評估轄區道路車流路況,規劃在中山北路、王行路、西勢路、大灣東路、高速一街、高速二街等路段測速執法,除了現有固定式測桿前,已設有固定式警告標誌,也製作移動式警示標誌,將供員警選擇易肇事路段,採非固定式測速照相機取締,也能有明顯警告標誌,提醒用路人減速。測速路段會依照法規,在取締路段前方前一百至三百公尺設置三角警告標誌,藉以提醒用路人減速性。

另外,行車速度超過最高限速者,可處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數六十公里以上者,嚴重超速可處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

永康分局強調,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工作,希望藉由取締超速違規,能讓用路人依道路速限行駛,以維護行車安全,提醒駕駛朋友們行車不超速不趕路,晚到總比不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