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頭埤特定區市地盼可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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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財經小組前往新化區虎頭埤風景特定區會勘,建議市府評估在合法前提下,提供住民購買土地機會。(議會提供)

記者林雪娟∕南市報導

新化區虎頭埤風景特定區市有土地中,舊社區住宅因老舊破損急需重建,議會財經小組日昨前往會勘,決議市府應針對該案確定未來走向,評估在合法前提下,提供住民購買土地機會。

財經委員會召集人王家貞、議員林志展、洪玉鳳、李偉智、陳碧玉、林志聰、穎艾達利、蔡淑惠等,二十五日在財稅局長陳柏誠、觀旅局副局長林國華、都發局副局長顏永坤、工務局、地政局、新化區及新化虎頭埤關懷促進會會長董明善等相關單位代表,共同前往新化區虎頭埤風景區旁商業區市有土地實地勘查。

王家貞表示,數十年來,在新化區虎頭埤風景特定區內,部分區域土地提供當地居民使用,且部分和市府訂約,有居民以「用地補償金」方式,持有公有土地使用權,經過半世紀,房舍老舊破損甚至不堪使用,住戶希望市府履行民國一0四年時,同意以當時市價申購現居的市有土地。

財稅局長陳柏誠說明,兼顧居民居住權和市有財產權益,目前成立專案小組並委託顧問公司進行重建可行性評估,也鼓勵居民組成關懷促進會。當地有新化神社遺構,正進行鳥居工程修復規劃;觀旅局說,和居民達成共識,若位於古蹟重建規劃上,現有房舍應後退一米。都發局認為土地重劃方式具可能性,然須先解決土地問題,地政局指若無土地配置可能,無法解決購地和重建問題。居民則希望市府依承諾進行,給居民一個家。

委員會決議,要求市府跨局室討論於下次定期會向議會提出書面報告,並和居民橫向溝通,於今年內確定未來走向,合法前提下,提供居民購買土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