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陸疫苗可入境但不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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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防疫指揮中心陸續討論邊境鬆綁策略,入境者持海外施打新冠肺炎疫苗證明,可比照「中低風險國家」,申請縮短七天居家檢疫,包括施打中國大陸疫苗,行政院長蘇貞昌廿七日表示,任何疫苗都只有一個態度,維護國民健康第一,要買得到、符合世界標準及能合法進口,有注意、關注中國大陸疫苗,只要符合這些標準,不因政治而有任何排斥。

在邊境解封規劃中承認中國疫苗,是否代表指揮中心為中國大陸疫苗背書,未來是否也可能引進中國大陸疫苗來台。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陳時中說的認可是指「打了中國大陸疫苗的人」,不僅只是台商,也可能是其他有採購中國大陸疫苗的人,要讓他有回家的路,但不管是否打疫苗,入境都還是有十四天的居家檢疫。

羅一鈞說,在台灣疫苗涵蓋率還未達到前,陳時中的想法是先就小規模解封方案討論,目前方案也都還不成熟,只是討論入境後疫苗接種證明可能可以比照商務人士第七天自費檢驗,且檢驗項目不只是PCR,還要檢驗抗體,但抗體檢驗也仍有些技術面問題還需要討論。

相關部分在非正式的意見交流中,有專家提出擔憂和疑慮,還需要收集資料,羅一鈞說,也已經請專家小組和研發組先回歸到科學面討論來評量可行性,有沒有足夠好的抗體檢驗工具來邊境解封,是主要需要克服的難題。

同時,他也強調,邊境解封承認中國疫苗,是承認民眾在海外打疫苗的事實,這疫苗可能是中國廠牌 、俄羅斯廠牌等,未來若真的有檢測抗體模式存在,也不會只針對中國大陸疫苗,會一體適用;在國際上如狂犬病疫苗,台灣也沒有採購中國製,而台商在中國大陸接種各種疫苗,回台後也還是會登錄到疫苗接種系統,作為有接種疫苗的驗證,但並不會修法改變不採購中國大陸疫苗政策。

蘇貞昌昨也表示,希望國產的新冠肺炎疫苗早日研發成功,也向外國買到好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