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輕微車禍無人傷亡 民眾可用手機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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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如果發生無人傷亡的輕微車禍,可用手機拍照後移置事故車輛。   (記者張上耕翻攝)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市警局交通隊針對無人傷亡的輕微車禍,民眾也可以用手機拍攝,不必等待警察到場再移置車輛。交通隊表示,今年二月已修正規定,無人傷亡的車禍,民眾只要把握住五項原則,就可以手機拍照後,移置車輛。

清明連假將屆,不少民眾利用假期返鄉祭祖及出遊,然而人潮、車潮聚集的地方,最容易發生車禍。市警局交通隊提醒民眾,如發生無人傷亡、車輛,還能移動的輕微車禍,在警察未到達前,可自行利用手機拍照、錄影存證後,把肇事車輛移置路旁,避免自己或他人發生二次事故,或是造成交通阻塞,影響警察到場速度,增加等候時間。

交通隊指出,由於大部分民眾未隨身攜帶蠟筆及噴漆等具有標記功能物品的習慣,無法在現場即時實施標繪後,移置車輛,恐有違規受罰之虞。考量目前科技進步,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的事故,採照相、錄影記錄車輛位置,以及現場痕跡等證據,一樣可以達到標繪功能與目的,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於今年二月二十二日修正新增第三條第二項,「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之標繪,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之事故,得採用攝影或錄影等設備記錄。」以降低員警及駕駛人,發生二次事故風險,並快速紓解車流壅塞,提高道路安全與順暢。

交通隊表示,民眾可能不清楚該如何拍照定位,或是懷疑自行拍攝的照片,是否具有證據能力,其實僅須注意五大原則,就是在事故地點適當距離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拍攝全景,以標線為基準,在前、後方將事故車輛與周邊設施(如標誌、號誌、電線桿等)攝入;拍攝碰撞點、車損部位及掉落物等跡證;儘速將車移置安全地點;拍攝及移車全程要注意安全,就能避免事故現場車流回堵,讓警察更快到場處理,也更能保護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