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申設遭駁 大旺否認預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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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俊文∕台南報導

「大旺商行」發言人謝和展表示,針對最近大旺夜市被民代質疑的紛紛擾擾「先向市民朋友說聲抱歉」,在申請集合攤販執照的曲折過程中,所造成的紛紛擾擾,並非該商行的原意。

他進一步說明,大旺商行在去年十月間,從國防部的公開網站中得知台南市平實段三十六、三十七號這兩筆土地,將公開標租,並以「有效投標單中,投標金額最高者為得標人」,在與其他投標人的競標下,大旺以最高標取得該兩筆土地的標租使用權,據了解年租金是二千萬元,一個月的租金達兩百萬元。

謝和展指出,雖然該兩筆土地係屬商業用地,惟按標租公告內載明「按現狀標租者,其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概由得標人自行處理」,進而才有經營文創、貨櫃及夜間市集的構思。

大旺商行再次強調,平實段三十六、三十七號土地,是台南市唯一合法申請做為集合市集的商業用地,在未取得合法執照前,商行不會有招商及預收租金的行為,亦從未收取任何權利金「現在沒有,以後也不會有」,請廣大的市民勿聽信任何謠言,如有攤商朋友遭不法分子假藉商行名義收取權利金者,可訴請警方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