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節能電器最多省2000元 延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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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一日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購買節能電器,包括冰箱、冷氣及除濕機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二千元的優惠,適用期間再延長二年,到二0二三年六月十四日止。

行政院會昨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裁示,購買節能電器,包括冰箱、冷氣及除濕機最高減徵貨物稅二千元的優惠,自一0八年六月實施至今,對於促進節能減碳成效顯著,一年省下四億度電,相當於減少二十二萬公噸碳排放,同時也減輕民眾負擔。他表示,這次修法持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環保又省錢。

財政部表示,據經濟部評估,目前十年以上老舊冷暖氣機及電冰箱還有一千二百四十二萬台,占家庭現存數量比率達百分之四十二點七二,有再延長實施這項措施的正面效益。

財政部估計,延長優惠之後,第一年稅損四十八點六億元,但是可以抑制二氧化碳排放,節省五十二點八五億元的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