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抽驗清明食品 1件花生黃麴毒素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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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彰化縣衛生局清明節前夕,針對潤餅皮專賣店、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及傳統粿店進行稽查,抽驗潤餅皮及花生粉、豆干絲、雞蛋等配料、顏色鮮豔的米麵製品(紅龜粿、糕仔、麵龜)、水產品共30件,有1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B1超量,已勒令販賣商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局查處。

彰縣衛生局此次針對市場販售食品檢驗甲醛、防腐劑、殺菌劑、漂白劑、甜味劑、黃麴毒素、著色劑、農藥、動物用藥、重金屬。有一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B1超量,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黃麴毒素具有耐熱性,一般烹調加工溫度無法去除毒素,民眾在購買花生粉時,儘量挑選完整包裝及信譽良好的廠商,並注意販賣場所衛生及貯存條件,購買後存放在乾燥處或冰箱,以降低黴菌生長;掃墓後祭祀食品應依其保存方式妥善貯存,食用前記得充分加熱,並儘速食用完畢,以預防食品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