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未追殺諸慶恩妻女 監委:為何不撤回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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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富商翁茂鍾日前刊登廣告,指「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中是諸慶恩的妻女自行遞狀承受訴訟。監委高涌誠表示,承受訴訟是正當權益的防衛,如果翁茂鍾沒有追殺,「為何不撤回訴訟?」

監察院在調查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案時,發現翁茂鍾的筆記本中,詳實記錄與司法人員有多次不當接觸,甚至購買翁茂鍾旗下公司的股票因而獲利,監察院去年八月通過彈劾石木欽,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根據監察院調查,翁茂鍾旗下的怡華公司,因進行衍生性商品交易,與百利銀行簽下一千萬美元本票,卻因虧損連連,銀行向翁茂鍾追討損失並聲請強制執行。翁茂鍾則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民事訴訟,由怡華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向檢方自首,聲稱是他偽造有價證券,翁茂鍾因而勝訴免遭執行,而吳仙富在短短四個月內就起訴、判刑並緩刑。

時任百利銀行經理的諸慶恩,則被訴在處理強制執行怡華公司千萬美元本票期間偽造定存單,提供給法院作為擔保。諸慶恩一審獲判無罪,二審判刑四月、緩刑三年。上訴最高法院期間,因諸慶恩死亡而改判不受理。

翁茂鍾此前刊登標題為「真相不可混淆,人格不容汙衊」半版報紙廣告,指特定媒體在完全非事實下預設聳動標題,諸如追殺孤兒寡母、銀行員之死、又添一條冤魂等,嚴重顛倒是非,誤導社會大眾。

高涌誠日前受訪時表示,翁茂鍾的廣告內容,「明顯是避重就輕」,監察院的調查重點在於吳仙富案發生前後,司法人員和翁茂鍾有密集接觸,甚至買股票。「到底吳仙富去自首,對於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以及怡安公司能否免除責任,這些對監察院都不重要」,那都是高檢署要重啟調查的,監察院的調查重點是司法人員與翁茂鍾曾密集接觸。

至於翁茂鍾澄清沒有追殺諸慶恩的妻女。高涌誠說,這內行人看了都會嘆一口氣,他反問,「不承受訴訟,難道要雙手綁起來被你打?」承受訴訟是正當權益的防衛,怎麼能說是諸慶恩的妻女不放手?如果翁茂鍾覺得沒有追殺諸慶恩的妻女,「那你訴訟為何不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