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完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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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苗安全性備受質疑。民團7日指出,預防接種受害審議辦法於日前修改,質疑民眾若接種疫苗出事可能難以得到救濟。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強調,若有相關疑慮不會直接排除,會依據專家意見,針對模糊地帶安排救濟準則。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衛福部2月公告《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受害情形與疫苗接種的關聯為「無關」的情形,除既有的「醫學實證證實無關聯性」,增訂「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大幅限縮疫苗苗傷害救濟的可能。

她表示,此舉不僅不符疫苗傷害救濟精神,更將疫苗傷害責任與重擔讓人民個人面對。

中研院研究員邱文聰說,正常情況下疫苗會經充分安全測試才上市,但在疫情蔓延等特殊時期使用未經充足安全測試的疫苗,風險該由誰承擔?衛福部的修法讓受害民眾無法受償,不僅民眾不敢打疫苗,廠商也不會有誘因做進一步研究。

立委邱顯智表示,疫苗救濟屬社會補償性質,應由機關舉證,但修法將舉證責任轉移到受害人身上,對接種者不利,呼籲衛福部儘速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