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老屋歷史街區 議員倡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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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吳益政廿一日召開制定「高雄市具歷史價值街區或老屋保存再發展自治條例」公聽會,希望透過專家學者建言,讓此條例更趨完善。 (記者吳文欽攝)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為保存高雄老街區的歷史風貌、鼓勵屋主保留舊建築,高雄市議員吳益政廿一日召開制定「高雄市具歷史價值街區或老屋保存再發展自治條例」公聽會,希望透過專家學者建言,讓此條例更趨完善。
吳益政議員表示,對於老街區和老屋的保存,需要有一套符合其狀況,又兼顧現代生活機能及歷史風貌保存的建築法規,為了讓不具有古蹟或文化景觀身分,卻有歷史意義的老建築有保存與再發展的空間,希望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針對草案提供建議,以制定合乎時宜的法規。
吳議員說,他將與都發局、文化局、建管處及法制局再討論條文細節,希望將大家的期待放進條文,十月廿八日送進議會審查,建立法規依據。
高雄大學建築學系教授曾梓峰表示,老街區和老屋保存包含了當地的生活型態,同時也是核心之一,應清楚界定要保存的是空間、建築或生活型態。另外現代生活的訴求也應納入考量,除了要有都市定位,其腹地的使用方式也要被改變,以融入現代生活;此外,審議的方式也需審慎規劃,防止惡質手段介入。
高雄大學建築學系教授陳啟仁指出,歷史街區代表時代意義,贊成用政策保留珍貴的歷史文化,同時他也建議相關單位規劃行動方案前,先盤點哪裡有老屋和歷史街區。此外,陳教授建議這項自治條例的主政機關應歸在都發局,並將歷史老屋的認定改為以五十年為原則,以保存具有歷史價值及保存再生卻無法依文資法登錄的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