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完成市區九處裝卸貨專用停車格 五月十五日起開始實施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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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完成市區九處裝卸貨專用停車格示範區,五月十五日起開始實施收費。(記者林有清攝)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為讓市區裝卸貨需求的運作且保障市區交通動線安全,分別為花蓮市最熱鬧的金三角商圈七處,中山路段二處,共計九處設為裝卸貨專用停車格示範區。為提高民眾辨識度,日前已由花蓮市公所完成劃設橘色外框及設置告示牌,「裝卸貨專用停車格」字體劃設完成後即開始示範推動,預定在五月十五日開始依規定實施收費,請駕駛人特別注意並依時段及車種停車。

縣府建設處長鄧子榆表示,本項新措施除可有效減少商店密集的市中心,長久以來因裝卸貨物停車所導致的交通衝擊,同時可有效改善各區域周邊停車環境。請駕駛人依相關標線、牌面內容規定停放車輛。

為讓裝卸貨停車空間能提供更多的貨車輪流使用,裝卸貨專用停車格採限定時段、限定車種的停車收費,停車費為每次二十元計費限停三十分鐘,得延長一次,依次累計費用;使用時段為每日早上十點至下午五點;考量花蓮市商業活動及停車需求,自下午五點至晚上十點則提供一般自小客車停放,並依該路段之公告費率收費,請民眾停車多加留意交通新措施以避免違規受罰。

此九處示範區將持續觀察使用行為並滾動檢討,做為未來研議全縣劃設「花蓮縣路邊貨車裝卸區設置要點」的參考依據。自公告日至五月十四日止,為加強宣導,示範推廣期間全日不收費,請民眾依時段車種停車,違者將開立勸導單,五月十五日起實施裝卸貨停車區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