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盜領虛擬貨幣集團 調查局逮捕蔡姓主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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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盜領虛擬貨幣集團案,查出蔡姓男子與黃姓妻子共同犯案,不法獲利約一千萬元。今年初依洗錢等罪嫌約談多名同夥到案,四月九日再逮一嫌,十三日又於新北山區將蔡姓夫婦逮捕到案,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調查局昨日指出,國內虛擬幣商去年底進行交易系統例行查核時,發現疑有洗錢交易,循帳戶實名制查知特定人涉嫌盜領USDT(泰達幣)及ETH(以太幣),犯罪金額約一千萬餘元。

調查局資安工作站與幣商合作蒐證後,發現犯罪集團利用交易時間差等手法盜領幣商的虛擬貨幣,隨後轉帳至銀行帳戶,透過提款機提領變現後,製造金流斷點,或將虛擬貨幣轉帳至虛擬貨幣錢包,透過層層轉帳隱匿犯罪所得。

北檢一月二十七日指揮調查局資安站執行搜索、約談,檢察官複訊後,以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聲請羈押禁見陳姓、李姓、張姓、林姓四名被告獲准,賴姓被告以二十萬元交保。

調查局表示,首波搜索時,主嫌蔡姓夫婦與陳姓男子行蹤不明,隨即成立獵逃專案組。

儘管蔡等人犯案後丟棄原手機、改用新手機並向他人借車使用,且時常搬家、晝伏夜出,但仍於九日凌晨在新北市新莊區拘捕陳男,查扣現金二十五萬餘元及賓士休旅車,經檢察官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專案人員十三日又於淡水山區拘捕逃亡兩個多月的蔡姓夫婦,經移送北檢後,蔡男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中,黃女則以二十萬元交保。

調查局表示,虛擬通貨交易具轉移迅速及匿名等特性,恐為犯罪者藏匿所得的工具,主管機關已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洗錢防制規範,調查局將持續與虛擬通貨交易商深化合作,積極偵辦此類新型態案件,維護國內經濟活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