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彰分署到戒治所協助遭強制執行黃男欠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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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廿七歲黃姓男子正在台中戒治所執行觀察勒戒處分中,因無繳納牌照稅稅金,遭彰化地方稅務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彰化分署長謝道明獲悉當事人並非拒繳,指示以「行動政府」到戒治所協助黃男,黃男允諾出獄後將分期繳納,地方稅務局也主動改課車輛使用者,並撤回訴願人強制執行案件。

黃男因案在台中戒治所接受觀察勒戒處分中,因無力繳納稅金,於是寫信向移送機關彰化地方稅務局訴願,申請延期繳納或暫緩移送強制執行。彰化地方稅務局受理訴願,發現他並沒有不服欠繳一○九年使用牌照稅六萬六千零九元的行政處分,且有繳納意願,稅務局於是協調執行機關彰化分署予以協助。

彰化分署長謝道明帶領該案行政執行官阮蕙芳與書記官會同洪紹倫納保官前往辦理,並請秘書室陳主任聯繫台中戒治所協助。由於黃男所有車輛入監前已於台中市之當鋪流當,納保官經查已輾轉移轉給第三人,依規定一○九年使用牌照稅應向使用人課徵,彰化地方稅務局主動改課,並撤回訴願人強制執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