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儀館槍殺殯葬同業 兇手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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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殯葬業者郭士頤因外祖母的喪葬事宜與方姓同業起紛爭,郭竟在殯儀館前持槍近距離以行刑式槍殺方男。台南地方法院廿二日依殺人罪將郭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二0二0年十月六日中午,郭士頤(四十七歲)到市立殯儀館遇到承攬郭男外婆喪葬事宜的方姓殯葬業者(四十二歲),兩人當場為了相關細節爆口角。事後,郭男返家取槍並與王姓友人(判四個月)重返現場,郭持槍、王持角鐵下車找方男理論,郭先將槍枝放置於身前包包內,與對方一言不合,郭取出槍拉滑套上膛,以右手持槍頂住方男左顳枕頂部擊發一槍,方男倒地。郭、王二人隨即駕車離去,方經送醫後腦死,同年十二月九日宣告不治。

法院審理時,郭士頤坦承持槍殺人並當庭起身向方男父親鞠躬致歉,方父說,一切都太遲了,並要郭男敢做敢擔當。方父是現任關廟區東勢里長方耀南,他說,事情發生後,對方一通道歉電話也沒有,希望法官主持公道並重判兇嫌,此事造成兩個家庭傷害,對郭男的母親是個傷害,對他的家庭更是傷害很大,兒子好好的竟遭殺害,放下三個小孩在家裡頭,叫他情何以堪。

台南地院昨天下午宣判,郭士頤槍砲罪判五年二月,併科罰金八萬元;恐嚇判五個月;殺人部分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外,與郭男同行的王姓男子恐嚇罪判刑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