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7/31十份黑琵生態保護區開放漁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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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不與黑面琵鷺等度冬候鳥爭食,也兼顧本土漁民生計,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依據《國家公園法》第十九條暨《台江國家公園計畫保護利用管制原則》第七點,自五月十五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止,開放十份黑面琵鷺生態保護區漁撈行為。

台江處表示,在不違背國家公園計畫保護利用管制原則,在黑琵非度冬期,七股區漁民得以申請在「十份黑面琵鷺生態保護區」進行人工採捕文蛤、赤嘴及竹蟶之漁業行為,自五月十五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止,避開環文蛤等貝類八至十月繁殖季,俾利貝類資源永續利用。

台江處委託嘉義大學研究團隊長期執行十份黑面琵鷺生態保護區生態監測,規劃南、北二分區,北分區為禁採區、南分區開放採捕,爾後依每年度環文蛤族群調查結果,調整開放採捕區域,確保本區經濟貝類資源永續利用。

「既有漁業行為」依據地方政府與七股區民長年來之認定,僅開放與黑面琵鷺食源較無直接關係之文蛤、赤嘴及竹蟶等三種無保育疑慮、具經濟價值的貝類,其他物種禁止採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