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中 五五酷刑整學生 新北教育局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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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指出,新北市某高中實施「五五酷刑」班規,以「背誦心經、在講台做蠢事讓同學笑、用臉原地衝破保鮮膜及扣國文總平均兩分」等方式處罰學生,引發軒然大波,十三日通過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糾正案。

監委調查,所謂「五五酷刑」班規,「五五」指的是內容共五十五條,「酷刑」是指未繳交作業時的罰則或規訓行為效果。該名導師自一0五年起即開始施行,實施對象涉及四個班級、一百二十九名學生,確實執行過的班規罰則達十餘項。

調查指出,其中二十四條班規涉及人格權、五條班規涉及學習權、四條班規涉及體罰、兩條班規涉及財產權的侵害,部份條文則有違反「禁止體罰」、「性別平等」原則,有違「教育基本法」等規定。

本案由監察委員葉大華負責調查。糾正案文指出,民國一0九年八月二十四日新北市某高中接獲陳情,指該校教師訂定的班規疑涉體罰或霸凌學生的不當管教,校方卻未依規定於五日內召開調查小組會議,遲至九月二十八日才依教育局公文啟動調查,且只以教職員三人組調查小組完成報告,違反規定。

監委表示,該高中知悉家長陳情後,自行認定「僅屬家長陳情」,並以「上級機關新北市教育局已知情」為由,未進行校安通報,直至家長於九月十六日投訴媒體後,才進行校安通報,但已屬延遲通報。

監委發現,新北市教育局竟稱該校「通報無延遲、符合規定」,且完全未查違法之處;此外,該校及新北市教育局也誤解校安通報政策,延遲通報達二十一天,監督不周,決議提案糾正新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