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針對45歲以下短期服兵役者 退伍軍人務農 可望納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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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衛環等兩委員會,十三日初審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立委提案應讓短期服兵役退伍者也可參與農保,在場官員與立委對此有共識;但對資格有歧異,且因行政院版修正草案還未送至立法院,全案保留送黨團協商。

現行農保條例規定,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再參加農保,而軍保的退伍給付也屬於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國民黨立委謝衣鳳等朝野立委均提案應將短期服兵役、未領取有退休養老功能退伍給付者,也納入可參與農保範疇。

經濟委員會召委陳亭妃說,時勢轉變,農保的相關規定因此和現況不符合,現在短期服兵役者越來越多,政府鼓勵青農,若要讓這些人退伍後加入農業工作,他們卻無法參與農保,顯然有點困難。

根據農委會的書面資料,為鼓勵退伍青年返鄉務農,應給予其相對應的社會保險保障,在不變更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定義的前提下,擬開放申請時為四十五歲以下、服役未滿二十年者且實際以農為業的退伍軍人參加農保。

此外,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陳亭妃等均提案指出,農民配合政府徵收土地後,因為失去農地,所以失去農保資格,因此提案新增規定,參加農保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以上,有實際從事農業的農地被徵收者,也可以繼續參加農保。

而現行農保領取給付請求權為自得請領日起二年內不行使消滅,但因國民年金、勞保的領取給付請求權均為五年,陳亭妃等多名立委提案農保的請求權也應延長至五年;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則提案農保被保險人領取生育給付時,應合併計算各社會保險投保年資;前述三項條文同樣均保留協商。

陳亭妃說,在場立委對修正方向沒有太大歧異,只在細節處有不同意見,因為行政院版的修正草案還未送進立法院,為讓修法更完整,因此保留送交黨團協商,這個會期應該來不及三讀,只要行政院版草案送進立法院,就會盡快安排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