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委員會 18日首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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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將於十八日召開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十四日通過朝野推派的修憲委員會委員名單,修憲委員會正式成立,待未來開會選出召委,就可排定議程,啟動修憲會議。其中五席召委,民進黨團推薦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周春米及鍾佳濱,國民黨團則推薦國民黨立委李貴敏、鄭麗文。

立法院朝野黨團經協商決議成立修憲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團推派二十二人、國民黨團推派十四人、民眾黨團推派二人、時代力量黨團推派一人組成。立法院會無異議通過朝野各黨團所推派的修憲委員會委員名單,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正式成立。

依規定修憲委員會會議,除首次會議由委員會成員互推一人為主席外,以召委一人為主席,由各召委輪流擔任。會議須有三分之一委員會成員出席,也就是十三席;議決須有出席委員會成員二分之一同意,也就是七席。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憲法修改須經立委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也就是說,立法院要做成修憲決議時,以目前一百一十三席立委,至少要有八十五人出席,六十四人同意。若要將此次修憲案與二0二二年底的選舉同時進行,扣除修憲案須公告半年等作業時程,修憲提案最晚須在二0二二年三月三讀通過,才能趕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