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亂丟垃圾 今年已處分86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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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垃圾別亂丟!」,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在亂丟垃圾熱點裝設移動式錄影器材蒐證,加上破袋檢查或不定期派員稽查等方式進行取締,今年一至九月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分八百六十九件,各處新台幣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罰鍰。
 市長黃偉哲表示,環境整潔是一個進步城市的表徵,千萬不要貪圖一時之便,任意隨手丟棄垃圾造成環境髒亂,呼籲大家一起維護台南成為一個宜居的城市。
 環保局長林淵淙指出,最常被亂丟垃圾的地點,第一名是十字路口(菸蒂、檳榔渣、飲料杯)、第二名電線桿及第三名是偏遠地區,大多是丟置垃圾包。偏僻地區無路燈、人煙罕至,難以架設監視器材,如果民眾發現亂丟垃圾地點請向環保局舉發,環保局將破袋檢查或不定期派員稽查取締。
 環保局定點站崗、警示標語、監視鏡頭,軟的、硬的全都派上,為了守護環境清潔,只要丟一次、就罰一次。民眾也可利用手機、攝影機或行車紀錄器等器材,拍攝舉發亂丟垃圾的車輛車牌,經查證屬實,環保局將依已繳納罰鍰金額百分之十發給獎金。